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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实习工资退税

09-29 我要评论

退税

留言时间:2020-03-01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本人19年10月有实习工资2050元,预扣税250元,请问如何申报退税,异地可以申报退税吗?以及网络可以申报退税吗?自然人如何注册电子税务账号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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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2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您也可以通过手机版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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