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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小规模误操作转为一般纳税人

关于小规模误操作转为一般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1-10-20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一个小个体在河北税务APP申报操作错误被转为一般纳税人,找相关部门多次他们给我答复是我们没有收到文件不能给你转为小规模,和代理公司合作她们说我税盘利率不一样不能给你代理,生活遇到这样此问题我整天高兴不起来,我真希望我提交的问题领导为我解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第六条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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