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24400000020210723103441332
所属信箱:纳税咨询
标题:临时工代开发票
内容:广州做临时工,收到结算费用后需要申请代开发票,需要缴纳那些税费,税率是多少?广州每个区的税费及税率一样吗?
咨询人:张小姐
咨询时间:2021-07-23 10:34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21-07-30 16:10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包括您所从事业务具体是什么行为、是否国内居民个人、是否个人独立提供劳务、业务发生地在哪个区、开票金额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向所属区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如属于国内居民个人在广州地区独立提供劳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将涉及以下税费:
一、增值税。按次征收,起征点500元,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均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乘以对应的税费率计算。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符合月累计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累加期限应由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同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享受减按50%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的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不同于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等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的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可参考本公告附件中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如个人所提供的劳务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将需要缴纳印花税,具体征税范围以及税率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同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享受减按50%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文件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搜索查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