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102514310262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不能第二次申报社保
内容:
2021.10.25早上新增6位同事后,不能进行第二次社保申报,请求帮助
咨询人:
张天俊
咨询时间:
2021-10-25 14:3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26 10:40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若单位本月已申报社保费,新增人员可进行二次申报扣费。若遇到广东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可咨询电子办税专席12366-1-1。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