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2817165454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餐饮发票地址填错开具后如何让商家帮忙重开?
内容:
本人于2021年9月28日在东莞樟木头餐饮店消费586元,店家给到发票单,让扫码开具发票,后回公司扫码开票时因公司地址变更,开具的发票打印出来后财务无法报销,故与商家沟通,商家不清楚怎么解决,特留言咨询,企盼回复,谢谢!
咨询人:
周文强
咨询时间:
2021-09-28 17:1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9 17:10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票开具有误的,可作废或红冲后重新开具。销售方可联系其开票系统服务商进一步咨询具体操作步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