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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横琴深度合作区的房子租赁给别人,要交哪些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2900541838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横琴深度合作区的房子租赁给别人,要交哪些税

内容:

您好,我在横琴深度合作区有一个房子,想要租给别人,请问个人出租房屋,现在要征收哪些税呢?尤其是个人所得税要怎么交,我有点搞不清楚。

咨询人:

李英睿

咨询时间:

2021-09-29 00:5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29 16:15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我局已将您反映的事项转主管税务机关处理,请留意主管税务机关的回复。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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