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91517462749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初级农产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内容:
你好,请问初级农产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有哪些是不可以开的,有哪些是可以开具的?
咨询人:
李
咨询时间:
2021-09-15 17:4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16 16:59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相关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详细可见: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相关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