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90212554971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缴交房契税事宜
内容:
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在此时限内缴纳契税不会产生滞纳金。那如果已办理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了,但仍未缴交房契税。那滯纳金(违期罚款金)是多少?而且需多少天內缴交一切相关的费用?
咨询人:
李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9-02 12:5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9-03 17:16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统一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在此时限内缴纳契税不会产生滞纳金。 不缴纳契税,无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涉及您顾虑的问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河南岸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0752-2536377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