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佛山市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顺税社征字〔2021〕010303号)
发布时间:2021-05-12 11:17: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佛山市X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于2020年3月29日出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顺税社征字〔2021〕010303号),并拟送达给你单位。经多次电话联络及派员到你单位登记的地址查找,以及使用邮寄的方式,均不能联系到你单位的负责人等相关法定受送达人进行文书送达。我局于2021年5月12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容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上述文书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征收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