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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商业企业销售5-轻循环油和10号工业白油,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0815474056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商业企业销售5-轻循环油和10号工业白油,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内容:

我司是商贸企业,购入5-轻循环油和10号工业白油,再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咨询人:

梁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5-08 15:4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11 17:3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成品油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若纳税人属于商业企业,销售外购成品油时,不需申报缴纳消费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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