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3016042615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清远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采用几分法?
内容:
你好,想问问,清远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采用二分法还是三分法??
咨询人:
梁凤嫦
咨询时间:
2021-03-30 16:0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31 09:59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规定,清远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采用二分法。 以上回复仅供参 感谢您对清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