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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2021年1号)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2021年1号)

发布时间:2021-02-26 09:59: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曾XXX(身份证号:440624********0019):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21年1月14日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税二限改〔2021〕990001号、明税二限改〔2021〕990002号),并拟送达给你。经多次电话联络及派员到你登记的地址查找,以及使用邮寄的方式,均不能联系到你进行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2月23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高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税二限改〔2021〕990001号)

附件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税二限改〔2021〕990002号)

国家税务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税二限改〔2021〕990001号).pdf

附件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明税二限改〔2021〕9900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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