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0521011681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40年产权公寓卖出时,卖方是如何缴税的,有没有缴税算法
内容:
你好!想请教下。40年产权公寓卖出时,卖方是如何缴税的,有没有缴税算法,谢谢!
咨询人:
朱蕤
咨询时间:
2021-01-05 20:5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07 16:3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若属于个人非住房交易的,卖方涉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3%、2%计算。【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