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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发生的租金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发生的租金可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发生的租金可否税前扣除?

税务机关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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