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90811421609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员工借款以工资抵扣个税缴纳问题
内容:
您好,我想请问我司员工向我司借款12万元,以每月1万元的工资进行偿还,12个月还完,请问如何缴纳个税呢?方便的话麻烦附上依据,谢谢!
咨询人:
熊小姐
咨询时间:
2020-09-08 11:3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09 11:34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