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90713232876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原有唯一一套房产,买新房后卖旧房契税是按多少征收?
内容:
原有唯一一套房产,后来买了新房,之后才卖旧房,新房还没有缴纳契税,请问契税按多少征收?
咨询人:
钟先生
咨询时间:
2020-09-07 13:16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9-08 15:35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规定:“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税款缴款期限的公告》(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一、在我市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税款缴纳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因此,您应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前办理纳税申报,并根据纳税申报时的房产情况确定契税税率。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