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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执法全过程记录类典型案例!原揭阳地税全过程记录非正常户认定案例

原揭阳地税全过程记录非正常户认定案例

日期:2018-11-01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原揭阳市地方税务局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做到边试点边总结,逐步积累工作经验,对制度试点过程进行梳理形成典型案例,现将非正常户认定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案例整理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非正常户认定情况

2017年7月,我局登岗税务分局管辖内揭阳市XX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登岗税务分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试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纳税人开展认定非正常户工作。

该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项,7月26日登岗税务分局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纳税人在限期内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由于该纳税人无法取得联系,分局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邮政部门反馈原地址已查无此人,文书被邮政部门退回。8月4日,分局提请市局门户网站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公告送达。

在税务文书责令的限改期限内,该纳税人仍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登岗分局按规定对该纳税人开展实地核查工作。9月21日,登岗分局副分局长、兼职法制员和税收管理员身着制服,到纳税人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开展实地核查。当执法人员到达时,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址已没有工作人员和工作设备,执法人员仍按规定的程序采用说明阐述的方式做好实地核查音像记录工作。在现场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现场表明身份、出示税务检查证,阐述了开展实地核查的日期、具体时间、实地核查的地址、执法对象、执法事项以及执法结果,并对该纳税人挂在墙壁上的纳税人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及周边环境概况进行了拍摄取证,经调查取证与多方联系,确认该纳税人已无法取得联系、查无下落且生产经营地址没有发现可供强制执行财物,经所在分局局长审批按规定认定为非正常户。

(二)资料记录情况

登岗税务分局在对揭阳市XX投资有限公司认定为非正常户执法过程中注重执法全过程的资料记录和归集工作,执法全过程所涉及的文书、表单、音像记录包括:

1.税务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邮寄送达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信封;

3.公告送达制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送达公告》、市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截图;

4.实地核查音像记录、《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

5.认定非正常户时的《非正常户认定审批表》、《非正常户情况表》以及《非正常户认定表》。

在执法结束后,登岗分局兼职法制员将上述执法全过程记录材料进行收集归档,执法音像通过专门的计算机上由管理员上传到省局全过程记录信息平台。

二、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

(一)资料归集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

非正常户认定的过程中涉及表单较多,一是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需制作《非正常户认定审批表》、《非正常户情况表》;二是根据《税收征管规范》的规定,在实地核查时需制作《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在认定非正常户时需制作《非正常户认定表》。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工作指引》中对表单记录资料的规定只有《非正常户认定审批表》、《非正常户情况表》。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各基层税务分局业务骨干召开业务讨论会进行探讨,最后认为《税收征管规范》是税务机关落实依法行政、实现税收职能的主要措施,是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统一规范,规定需归档的表单也是全过程记录一个重要的痕迹管理,因此对其所要求归档的资料在非正常户认定执法全过程中也同时作为记录资料进行归档。

(二)音像记录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

登岗分局在实地核查音像记录时,由于该纳税人已无法取得联系,其生产经营地址已没有工作人员和工作设备,面对这种没有具体执法对象和执法载体,要如何进行记录、记录什么内容等难以把握,登岗分局执法人员非常为难,不知如何处理。

我局针对登岗税务分局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开展多次讨论,在注重执法过程的实效性、真实性、可操作性的基础上,采取说明阐述的方式进行记录。在实地核实时,对执法日期、执法人员身份、执法地址、执法对象,执法事由、执法内容以及核查结果都由税务执法人员用说明阐述的方式进行,同时也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和记录了执法对象的公司名称。

三、效果分析

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在事前告知、程序启动、送达执行等税收执法过程中进行详尽跟踪记录或文字叙述,全面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执法原则。通过3个月以来对揭阳市XX投资有限公司认定非正常户的全过程过录,特别是实地核查采取记录仪音像拍摄记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实操训练,营造学习氛围,提高执法业务水平

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需要全面掌握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能够促进税务执法人员增加自我业务提升的意识,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主动学习、积极探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本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我局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召集执法人员对《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工作指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础清单范本》等内容进行学习,掌握规范执法用语,牢记执法仪各种功能在实际中的运用,避免执法中的随意性,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掌握要点,及时解决问题,促进规范税收执法

我局在开展本次非正常户认定执法全过程记录中,进一步掌握细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点,寻找不足之处加以完善,及时发现新问题,特别是面对没有具体执法对象和执法载体的情况下,要如何做好音像记录的问题,我局及时召集业务骨干开展业务探讨,通过多方讨论确定问题解决方法,做好应急处理,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程序,维护执法形象,促进文明税收执法

切实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在税收执法实体和程序上做到全程留痕,能够提高税务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认识,增强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特别是通过采用音像记录的方式开展实地核查工作,记录了税务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税务检查证等等文明执法行为,有效维护税务机关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警示震慑,避免执法争议,促进阳光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执法过程痕迹管理,特别是将整个实地核查过程全部记录为视频,记录了纳税人确实生产经营地址,查无下落,对争议问题做好现场取证,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税务执法人员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如实详细执法全过程记录,保存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有效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环境。

(五)实时管理,梳理业务差异,规范执法资料管理

我局对本次执法全过程记录所涉及的文书、表单、音像记录进行实时整理、归集和存档,认真梳理《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工作指引》与其他政策规定的业务差异,分析差异原因,寻找解决方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管理,有效实现执法过程痕迹管理。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细化操作要点,提高工作指引可操作性

建议对《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工作指引》中的记录要点进一步细化,特别是音像记录,不同的执法事项需记录不同的执法过程,明确在执法过程中需记录的具体事项,找准音像记录最有执法力的记录点,供基层分局参考使用,提高工作指引的可操作性。

(二)建议举办业务培训,提高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了执法过程全痕迹管理,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议举办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的执法事项,针对不同的业务流程,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实操练兵的形式,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日常执法注意事项以及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三)建议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执法记录仪的应用能力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使用音像记录方式关键在于执法时能否正确、规范使用记录仪。建议加强对记录仪应用技术的培训,从记录前检查记录仪情况、简易故障排查,记录中拍摄技术技巧,到记录后上传音像、清空内在等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保障执法过程中记录时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能够将摄录的资料切实作为证据使用。

(四)建议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执法资料规范管理水平

建议完善执法全过程资料管理制度,对资料的采集、归档、存储、音像记录删除拷贝、调取查阅等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促进执法资料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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