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81910492982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
内容:
请问7月社保补缴是否影响退休领取待遇?
咨询人:
徐霖
咨询时间:
2021-08-19 10: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8-19 15:4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1年7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在2021年8月22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8月22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