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市某医院医生,这个月组织派我前往武汉参加疫情防治工作,取得了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临时性工作补助3000元,奖金2000元,这两笔收入需要申报缴纳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所以您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