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计税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0-10-29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外购石块,自行加工成建筑用的碎石子、砂进行销售,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