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9-21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利用闲置的资金在银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请问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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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非金融单位在银行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可凭签订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入账。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本息的单位不需开具发票,对取得的收入按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2.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理财产品的,可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