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回单是否属于银行电子回单
留言时间:2020-08-06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日常业务中银行转账打印的回单是否属于银行电子回单?
附件
微信图片_20200806091241.jp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银行转账打印的回单是否属于银行电子回单您可向银行系统核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规定:“一、关于未纳入《办法》的几种相关凭证的使用
……
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款后,银行为纳税人打印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网上开票系统自行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不属于税收票证的范畴,但是,经银行确认并加盖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以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核算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