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深圳  >  深地税函[1998]30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问题的复函

深地税函[1998]30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问题的复函

09-29 深地税函[1998]30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问题的复函

深地税函[1998]30号

全文有效

深圳石化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SPEC中国化工市场税收减免的报告》收悉。根据现行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经研究,现对你公司兴办的“中国化工市场”享受税收优惠问题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兴办的“中国化工市场”的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从获利年度开始“一年免税二年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对市场办成后,进驻市场的企业分别按其经济类型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享受1、2项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开业后向所在地的征收分局提出申请,办理有关事宜。

      此复。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