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6]97号
全文有效
1996年3月7日
福田征收分局:
你分局《关于对深圳市绿林园艺有限公司种植收入给予免征增值税的请示》(深国税福发[1996]8号)已悉。根据深税发[1994]25号和深国税发[1995]372号通知的规定,同意对该公司的种植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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