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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税发[1997]第239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

09-29 深国税发[1997]第239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7]第239号

全文有效

1997年5月20日

福田征收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申报纳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福发[1997]第61号)收悉。经研究,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商业企业总分支机构纳税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发[1996]第684号),同意该总公司统一计提应纳税款,并按各连销商场的销售比例到所在地征收分局纳税。具体申报办法按深国税发[1996]第684号、深国税发[1997]第214号通知执行。

  附件: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分支机构名单

  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分支机构名单

  1、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35层

  2、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

  地点: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首层

  3、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南山销售部

  地点:南山区南山大道愉康大厦一层一号商铺

  4、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宝安销售部

  地点:宝安区九区建设路新发中学二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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