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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1998]157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广播转播台免缴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09-29 深地税发[1998]157号 我要评论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广播转播台免缴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157号

全文有效

第一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广播转播台免缴1996年度房产税的请示》(深地税一发[1998]5号)收悉。事业单位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经研究,不同意该转播台免缴1996年度的房产税,应按规定纳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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