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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价行发[2009]78号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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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9]78号

全文有效

2009年7月10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陕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为减轻增值税纳税企业经济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607号)精神,决定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印制的增值税专用电脑三联票、电脑六联票销售价格分别由每份0.7元和1.1元降低为0.55元和0.9元(含税,下同);电脑二联、五联普通发票价格维持每份0.35元和0.7元不变。

  上述价格是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将发票送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发票保管仓库时的结算价格。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发票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除此不得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二、我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价格确定为每户每年340-400元,具体价格双方商定。

  三、上述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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