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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3.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宁波市部分开发区税务机构设置工作部署的要求, 为确保我区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调整我区机构设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承继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办公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88号,邮政编码:315336。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网站地址: http://ningbo.chinatax.gov.cn/hangzhouwan。

二、2023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宗汉税务所管辖崇寿镇的相应征管职责划归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负责宁波前湾新区和庵东镇、崇寿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三、税务信息系统停机切换完成后(2023年1月2日24时),纳税人、缴费人可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终端等正常办理涉税(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兴慈一路288号,服务电话:0574—63812366。

另外,因系统对接等原因,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商定,纳税人(包含企业和个人)不动产交易税费征缴暂仍按原办法过渡,过渡时间另行明确。

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前湾新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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