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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税收业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07-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安远县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县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安远县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安远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安远县欣山镇濂江路274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7-3728061。

二、原安远县国家税务局版石分局、安远县国家税务局孔田分局、安远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安远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安远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安远县地方税务局四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安远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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