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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国税发[2002]215号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09-29 哈国税发[2002]215号 我要评论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哈国税发[2002]215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发票所: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创造我市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本通知所列的46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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