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废止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2]176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社保局: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加人世贸组织的需要,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哈办发[2001]45号)文件精神,我局以哈地税发[2002]20号文件已经清理废止了一批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按照我局2002年11月1三日局务工作会议精神,对现行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现将清理废止的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目录所列文件中部分涉税条 款。文号文件名称废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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