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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税发[2000]21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09-29 黑国税发[2000]21号 我要评论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国税发[2000]21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省局制定的《黑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经全省流转税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今后几年内一般纳税人全部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随着这套系统逐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将为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涉及企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因此省局要求各地必须加强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既要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管理,也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推行工作顺利进行。在执行中发现什么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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