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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地税发[2004]241号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09-29 中山地税发[2004]241号 我要评论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中山地税发[2004]241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2月6日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地税发[2004]32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工作,体现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知情权的尊重和维护,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税务分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稳妥地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精心组织

  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点多、面广、量大,所以开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所需的扣缴义务人扣缴明细资料的采集及存储工作难度非常大。各税务分局应认真分析本辖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推动扣缴义务人提高电算化水平,适时推进扣缴义务人扣缴明细资料电子申报,为开展该项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三、我市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系统的上线时间和2005年明细申报等问题,待省局明确后再作进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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