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大连  >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科)所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科)所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09-29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 我要评论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科)所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附件19

全文有效

1996年1月12日

  为加强(科)所的建设,调动积极性,完成好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一、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政治学习,积极上进,遵纪守法,按“五要”“十不准”的要求约束自己,廉洁自律。

  二、钻研业务,熟悉本职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职责分工定岗定位,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质、文明服务,避免和减少工作失误。

  三、遵守劳动纪律,接时上下班,勤恳工作,一丝不苟,团结协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纪不违章,按规定要求办事。

  四、定期评比考核,奖惩分明。(科)所的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总结工作,按工作职责述职。根据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上的失误,由(科)所长实施奖惩。

附件:
    分享:

    微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