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结论
日期:2021.7.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___税务局(稽查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__________税移〔〕 号
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移送书
__________:
__________一案,经我局调查核实,认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_________规定。根据__________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局审查,是否决定立案侦查,请于收到本移送书三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我局。
附件:1.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
2.
……
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时使用。
3.本移送书抬头填写受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名称。
4.“__________ 一案”横线处填写移送案件的名称。
5.“根据__________”横线处根据案件情况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附送以下资料:
(1)《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
(2)作出处理决定的,应附送《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作出处罚决定的,应附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3)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4)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对有一定的涉嫌犯罪线索,但依税务机关法定职权无法查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用于证明税务处理、处罚等税收执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原件不得移交。
8.《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税务机关内部研究相关材料不得移送。
9.本移送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10.文书字号设为“移”,稽查局使用设为“稽移”。
11.本移送书为A4 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公安机关,一份装入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