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案例 > 全国  >  国家税务总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国家税务总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09-29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我要评论

税务稽查结论

日期:2021.7.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___税务局(稽查局)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__________税移〔〕   号

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移送书

__________:

__________一案,经我局调查核实,认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__________规定。根据__________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有关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局审查,是否决定立案侦查,请于收到本移送书三日内将审查结果告知我局。

附件:1.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

2.

……

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税收违法案件时使用。

3.本移送书抬头填写受移送案件的公安机关名称。

4.“__________ 一案”横线处填写移送案件的名称。

5.“根据__________”横线处根据案件情况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附送以下资料:

(1)《关于__________案件的调查报告》;

(2)作出处理决定的,应附送《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作出处罚决定的,应附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3)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4)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对有一定的涉嫌犯罪线索,但依税务机关法定职权无法查证并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7.用于证明税务处理、处罚等税收执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原件不得移交。

8.《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等税务机关内部研究相关材料不得移送。

9.本移送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10.文书字号设为“移”,稽查局使用设为“稽移”。

11.本移送书为A4 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公安机关,一份装入卷宗。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