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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税务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2017年工程结算成本明细账!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徐税稽一罚[2021]38号

案件名称 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在检查过程中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2017年工程结算成本明细账、已责令限期改正,但你单位逾期仍未改正。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纳税人名称 江苏驰合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3006701186573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3006701186573

法人证件号码 3****************5

法人姓名 张池

处罚结果 处以2000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1-09-07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1-09-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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