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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税务局:江门市一光电公司用私人账户收取货款及以不完整提供收入及支出资料给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记账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偷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龙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4MA4URXN48B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URXN48

法定代表人: 毛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2130********471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江税稽 罚 〔2021〕 11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用私人账户收取货款及以不完整提供收入及支出资料给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记账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属偷税行为,对你公司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188488.11元。

罚款金额(万元): 18.8488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0-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0MB2D01703N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700MB2D01703N

地方编码: 440700

备注: 4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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