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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某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个人购进培训服务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 ***809271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72 ***271

法定代表人: 胡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304********1012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4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8年10月期间向个人购进培训服务,支付款项14,52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2,323.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161.6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16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2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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