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289260F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83***9260
法定代表人: 谢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3********15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4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为了列支购买某北京房产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支出部分,明知浙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非法提供“装修费”、“工程款”等12份发票而受让并列支成本费用,价税合计金额8,586,700.00元。经鉴定,其中8份发票价税合计4,720,000.00元为伪造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你单位知浙江东阳广视影视制作有限公司非法提供“装修费”、“工程款”等12份发票而受让并列支成本费用,价税合计金额8,586,700.00元。上述发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发票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3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