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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询问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 09- 01   20 : 42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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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特采取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询问通知书

合税稽询〔2021〕5201号

安徽***医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3***35665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请 你单位法人赵***(身份证:3207***210X)于 2021年09月 11 日8 时30分到  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梅山路1510号办公室)  就被执行资产买卖、租赁相关事宜接受询问。

联系人员:     朱浩        金亮

联系电话:    65166039   61566050

税务机关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5号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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