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与财政部政策不一致
留言时间:2020-01-06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107填报说明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与财会(2017)25号《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的通知》内容不相同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107填报说明: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
文件中没有具体列明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单位若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可选择“其他”项填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