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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国税与财政部政策不一致

09-29 我要评论

国税与财政部政策不一致

留言时间:2020-01-06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107填报说明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与财会(2017)25号《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的通知》内容不相同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107填报说明: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采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从《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填入本项。

文件中没有具体列明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单位若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可选择“其他”项填写。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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