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土地使用税”专题在线访谈
2019年10月24日,衢州市出台了《关于调整衢州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衢州市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进行调整,同时公布了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减免政策。为保证12月申报顺利、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拟定于2019年12月26日14:00-15:00开展以“土地使用税”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届时,衢州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郑旭炎、财产和行为税科何建成将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解读相关政策,回答网友提问,并听取网友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访谈时间: 2019-12-26 14:00:00 -- 2019-12-26 15:00:59
主题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郑旭炎 ,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何建成
文字实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 [12-26 14:02]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现场。 [12-26 14:03]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今天到场的嘉宾有: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郑旭炎、财产和行为税科何建成,我们将围绕衢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内容,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12-26 14:04]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郑旭炎 :
各位网友、广大纳税人,你们好!今天很高兴来参加这次在线访谈活动,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 [12-26 14:08]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何建成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纳税人好! [12-26 14:14]
网友 游客 : 你好,我想问一下,这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的适用范围是哪些?税额标准是怎么调整的? [12-26 14:19]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郑旭炎 :
纳税人您好,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衢州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进行调整,适用衢州市区范围内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所有纳税人,市区土地等级划分从中等城市四级调整为中等城市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从16元、12元、8元、4元每平方米调整至12元、8元、4元每平方米。 [12-26 14:23]
网友 龙行天下 : 请问具体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划分及年税额标准是怎样的? [12-26 14:29]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何建成 :
一级用地范围为信安街道、府山街道、荷花街道、白云街道4个街道,双港街道衢江以东、浙西大道以北,花园街道浙西大道以北,新新街道浙西大道以北、沙溪路以西,樟潭街道三衢路以北、乌溪江以西的行政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12元。
二级用地范围为浮石街道,黄家街道,双港街道衢江以西,双港街道浙西大道以南,花园街道浙西大道以南,新新街道(一级范围内的除外),樟潭街道(一级范围内的除外),其他乡、镇、街道中归属绿色产业集聚区(一级范围内的除外)的行政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8元。
三级用地范围为航埠镇、廿里镇、大洲镇、上方镇、石梁镇、高家镇、杜泽镇、峡川镇、莲花镇、全旺镇、后溪镇、湖南镇12个镇的行政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为4元。 [12-26 14:35]
网友 游客 : 我是一名企业会计,想问一下今年度亩产税收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12-26 14:37]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何建成 :
市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纳税人的亩产税收贡献大小划分为激励类、提升类、一般类三大类,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减免政策。激励类是指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300%(含)以上的纳税人,给予100%的减免优惠;提升类是指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200%(含)以上、未达300%(不含)的纳税人,给予80%的减免优惠;一般类指亩产税收达到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以上、未达200%(不含)的纳税人,给予60%的减免优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现状,我市行业划分主要分为工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其他四大行业。
[12-26 14:37]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请问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分别是多少呢? [12-26 14:44]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郑旭炎 : 2018年度市区工业亩产税收平均值为9.47万元/亩,批发和零售业亩产税收平均值为5.4万元/亩,服务业亩产税收平均值是3.8万元/亩,其他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为4.25万元/
亩。 [12-26 14:46]
网友 石头鱼 : 请问还有哪些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2-26 14:53]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何建成 :
还有对新办工业企业2年内给予3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或实施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零地技改的工业企业,给予30%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但减免总额不超过当期技术改造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 [12-26 14:54]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 [12-26 14:56]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如果还有其他涉税问题,可以拨打12366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2-26 14:57]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主持人 主持人 : 感谢各位网友对税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下期见。 [12-2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