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通用机打发票还可以使用吗?
日期:2019-11-14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问:我单位收到一张2019年11月开的浙江省通用机打发票,请问还可以使用吗?
答: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三、简并方案的基本内容
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用发票中选择本地使用的票种和规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