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6: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浙江大都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00749033111E)和浙江龙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2782917015F)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