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进项抵扣
留言时间:2022-04-1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纯外贸企业国内运输的进项是否能留着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4-1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