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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父母的用买卖或赠予形式,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税率分别是多少?.

父母的用买卖或赠予形式,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税率分别是多少?.

留言时间:2020-03-30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父母的用买卖或赠予形式,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税率分别是多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3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卖方:

增值税及附加:

非住宅(不含自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

非住宅(自建):不含税收入×5.6%

住宅(不含自建):未满2年,不含税收入×5.6%,超过2年(含),免征

住宅(自建):免征

个人所得税:

住宅:(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3%核定征收,转让五年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非住宅:(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由主管地税核定征收

土地增值税:

住宅:免征

非住宅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印花税:

住宅:免征

非住宅:成交价格的0.05%

买方:

契税:非住宅、第三套及以上住宅 3%

家庭唯一住宅:90方及以下1%,90方以上1.5%

第二套住宅:90方及以下1%,90方以上2%

印花税: 住宅免征,非住宅 0.05%

受赠方:

1.契税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税率3%

2.印花税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税率0.05%

3.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与子女不征收

赠与方:

1.增值税及附加 直系亲属赠与暂免征

2.土地增值税  直系亲属赠与暂免征

3.印花税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税率0.05%

4.增值税  无偿赠与子女不征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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