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3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04-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市建设局:
章建丽代表在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文件,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等,从征收以全额作为计税基础的营业税改为征收以增值部分作为计税基础的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2018年,我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等政策;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部分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低税率优惠;提高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一次性税前加计扣除上限;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按照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等。2019年,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的新举措,严格执行扩大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加计递减、增量留抵退税、增值税税率降低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新政策;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以上会办意见,供你单位参考。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法制科,0575-85228255。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