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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税务法典是否在浙江省内可以由地方税务单位任意修改行使?

税务法典是否在浙江省内可以由地方税务单位任意修改行使?

留言时间:2020-06-24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本人于5月23日实名向浙江省政府工作平台“浙里办”APP投诉反应所在企业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虚报员工工资信息偷税的违法事实后,也被永嘉县国税部门查实,却不查整个工正集团,只责令整改,补缴税款滞纳金,不告知查处税务金额多少,不公开,不处罚,不核查该企业财务同一个办公室中其他子公司的账本,明显的避重就轻,未依法对该企业处罚,也未依法对我发放应得的奖励,该企业是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是否在浙江省内税务法典可以由地方单位任意修改行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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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7-0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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