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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怎么更正2017数据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怎么更正2017数据

留言时间:2020-04-26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

2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2017年度申报数字有误,怎么更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规定,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2、需要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更正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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