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公司迁移期间,费用发票开具什么名称?
日期:2019-03-27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我司在北京注册,现要从北京迁移到厦门。在北京税务注销成功至厦门税务报道期间,我司业务仍然正常进行,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发票开票名称可以继续用原先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如果不行,该怎么办?
答: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如还未注册完成的企业,建议发票先开法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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